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政处罚事项的公告
江苏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日,本行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处罚决定书(扬金罚决字[2023]15号),对本行罚款人民币一万元,处罚事由为金融许可证保管不善导致遗失。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5日
临时信息披露 .pdf